第四十七章基本礼貌 (3 / 4)
十几万块钱对平常人来讲,都可以买辆车子了,所以李元芳讲的很自豪。
"李少果然有钱。"
"对啊。李少他爸爸是公安局副局长,认识很多人,赚钱的门路老多了。"
李元芳听着这些夸赞,不禁有些飘,他故意家大嗓门,说:"其实这衣服也不算贵,前几天我老妈在美国帮我买了件衣服,都快四五十万了。牌子我听都没听过,但我老妈还没回来,目前来说,只好穿这件衣服了,毕竟小乔是咱们的朋友,参加她的生日聚会,总要正式一点嘛。"
李元芳故意看了眼林夕。
屋子里就他衣服最破烂。
"我觉得参加朋友生日聚会,穿拿得出手衣服是最基本的礼貌。某些人也不知道咋想的,穿着平时的工作服就来了,显然不给咱主角面子啊。"
秦梦听出来他这话啥意思,但又不能说啥,毕竟李元芳讲的很对,她今天也特意穿了件不错的衣服。
这就像是出门化妆,是你对其他人最基本的尊重。
林夕没把这些话当回事。
"是啊,李少说的对,我今天穿的也是自己最好的衣服。"
"羡慕李少,还有四五十万块钱的衣服,我啥时候也能有啊。"
李元芳继续带着节奏,说:"我今天来,还特意把自己最贵的那一辆保时捷给开来了,不像某些人,不知道是没车还是怎么的,乘着女朋友的车来。"
李元芳看林夕那一身破烂打扮。又看他的气质,就知道是个穷逼,或许在普通人面前,林夕还不错。但在他李大少爷这里,他屁都不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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