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七章 (1 / 7)
沙蝎的精锐一半死在了伏羲盾的“斗牛”手里,剩下一半被眼前的霍飞宇干掉。
但这丝毫影响不了他半点心情。两个完美的猎物,真好。周时雨哼起了不知名的歌谣。
“妈妈杀了我,爸爸吃了我,兄弟姐妹坐在餐桌底下,捡起我的骨头,埋在冰冷的石墓里。啦啦啦。。。”
周时雨哼的歌谣和他的经历没有任何关系
他和其他普通的变态不一样,并没有过什么悲惨的童年生活。
周时雨出生在中洲西部的一个城市耀州,父亲是商人,母亲是老师,家庭富裕,还有一个可爱的妹妹。
他一出生,父母就对他非常关爱。
他异常聪明。乐器,功课,运动什一学就会,各种成绩也都非常优异。
尤其是钢琴,周时雨的手指比别的小朋友更长,更灵活且有韧性。周时雨的钢琴教师认为他有一双为弹钢琴而生的手,是天生的钢琴家。
事实上,一开始,事情的也的确在向这个方向发展。
他钢琴天赋很快就得到显现,周时雨参加过不少国际比赛。
如果霍飞宇去查,他会惊奇的发现,自己正在追踪的变态杀手,竟然是十几年前某界“肖邦国际少年儿童钢琴比赛”的冠军。。而那时周时雨才六岁。
但是周时雨弹琴的时候并不快乐,实际上在他六岁之前,他就没有快乐过。
他无法在和小朋友一起玩的时候得到快乐,也无法在享受美食的时候得到快乐,父母的关爱,老师的表扬,其他的人称赞,所有的这些都令他感到无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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