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章 典当掉 (2 / 5)
典妻,就是把自己的婆娘,或是儿子的婆娘给典到出得起价钱的人家,让这被典者去那家做妻子或媳妇,给那家传宗接代,开枝散叶。
这样的话,对方即得了孩子,又不用很糟心的面对各种奇葩小妾,而把妻子或媳妇典出去的人家,也可以得到相当大的实惠——银子!
“典妻?”季春花怎么也没想过,这样的事会出现在自家。
“我觉得可行!”邓大郎不给她犹豫的时间,一口就应下了。
“大郎!”季春花不敢相信的望向他,典给人家做妻子并不是件好事,许多人家的妻女都因受不了典主家的迫害,全都自个儿寻死了。
邓大郎狠狠地叹了口气,道:“但凡有点法子,我也不愿意如此行事,只是表哥说得没错,咱们一家子还得好好活下去,我也不愿意邓家在我手里垮掉。”
自邓大郎受伤后,这不是他第一次提起这话题。
季春花听后,无奈道:“我是心里不愿意的,金鼓自打她来了后,满心满眼的念着她的好,再说了,那孩子也的确是个好的。”
这也是她为何反对把林安心送去青楼的最主要原因之一。
就她家儿子那犟脾气上来了,闹出麻烦事来,这到也罢了,就怕他一时发怒闯了祸惹到不该惹的人。
“春花,你又钻牛角尖了不是?”周长根又语气心长地道:“都说了,又不是死当,只是典个几年,金鼓舍不得,就当她去了地主家当差好了,只不过是人家借她的肚子用一用,生个娃娃儿,于他而言,不但不必再这般辛苦,家里的日子也能过得下去了。”
典妻是要写契书的,因此,周长根才会这么一说。
“春花,表哥说得没错,上回我不是与你说过了么,我的腿不行了,不能做货郎,得置上些田地,再说了,把她典个几年,换得的银子跟卖去青楼差不了多少,等过个几年,再叫金鼓把她接回来,咱家的日子好过了,她在那家也能养好身子,回来,又能马上给咱邓家添几个带把的,我觉得表哥这法子可行,总比把她送去窑子或青楼要好太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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