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章 诡辩 (2 / 4)
经过医治,林周氏的伤是最轻的,林大宝头上有点轻微的脑震荡,最严重的是把自己往死里割的林老二。因为失血过多若不是林小花及时用治疗术护住他的心脉,再晚一点就救不回来了。
事情要处理,宜早不宜迟。若是家人痊愈了,不会
占到外界的同情分,依照大房的尿性,说不定还会倒打一耙。所以要治大房就要一次性踩死。
“楚沐清,你帮我去请一下镇长。喜朝哥,麻烦你帮我在镇上雇一辆马车。”
林小花拿出十几个钱,递给喜朝。
两人都知道林小花要做什么,也非常支持他这么干。但他们都只猜到其一,没有猜到前二。
镇长是一位年近五旬的老童生,眼睛里有了几分倨傲,但倨傲中更多的是几分孤高清骨,瞧着是个睿智有原则的人。
“林姑娘,你家的事我听说了。这只属于你们的家务琐事,却不归我管,你叫我来是有什么事?”
林小花借医馆的茶水,给镇长另泡了一杯新茶。
“家事是不归你管,我这店铺却是开在镇上的。一切依照我朝规矩交过商税,也就是说是为国家社稷发展做出贡献的正经商人,当受到当地律法的保护。而我理当被镇长当作合法商民,作为羽翼下的保护对象。”
言词虽有些奇怪,但意思大家都听得明白。
我既然是在你镇上做生意的合法商人,你就得保护我,因为我给你交过保护费。
道理浅显,只是这个说法有些新鲜。
林小花又道:“有人在我的店铺里,聚众闹事,砸了我的东西。我是不是该找人赔?依镇长所见,此子当赔多少?不光如此,此人借机诽谤妖言惑众,说我开店施毒,毁我商人信誉,实为窃取我店中配方,计谋太歹毒。还出手连伤我父我母我兄三人,依照当朝律法,不知该论处个什么罪行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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