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一章 推鞫(下) (3 / 4)
诸诈为官文书及增减者,杖一百;准所规避,徒罪以上,各加本罪二等。
若他还有篡改,那么应受杖刑。
他以部曲换奴婢那更该徒二年。
诈除、去、死、免官户奴婢及私相博易者,徒二年;即博易赃重者,从贸易官物法。
其他的更是数不过来,他都记不准那些内容,要逐个判,也是难的。
中书侍郎杨逊选择以谨慎为起见,“诈制伪书当绞,臣恳请圣上另行审查,不应当数案并审。”
皇帝赵延亦对此忿恨,道:“着令刑部细审,大理寺、御史台随同。”
韩安说:“带何继开下去。叶滨,如实奏陈。”
叶滨道:“圣上,臣确实收了吴元忠的钱,可、可那是别人逼的。”
叶滨受惊过度,浑身直打颤。
皇帝对韩馥说:“馥,依例审问。”
韩馥此刻有气无力,“叶滨,尔尽管直说。”
叶滨战战兢兢,“臣,臣……”
像这种半天说不出话的,韩馥不是没讲过。基本上有隐情就另审,无事则按口供。他重申:“有无隐情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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