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见说崇山放四凶(一) (2 / 5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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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见说崇山放四凶(一) (2 / 5)
        李定等人,又重新兴奋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宰辅们坚持维护自己的权威。

        韩绛和苏颂都明确的支持了韩冈的意见。

        城中人数众多的皇城司探子,他们中肯定有很多人或多或少的与叛乱有所关联,还有皇城司亲卫、御龙四直等禁卫成员,以及曾经与赵颢、蔡确、曾布、薛向等人过从甚密的官员,他们都在紧张的等待着朝廷的判决。如果对曾布、薛向两人的判决过于严格,最后引发大乱的可能性将会直线上升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当那群心怀忐忑的叛逆余党们看到朝廷饶了曾布、薛向的性命,就知道朝廷会实现承诺,不会再被人以危言煽动起来,

        “但将朝廷的律法胡乱践踏,连叛乱都能保全一命,日后还会有谁畏惧王法?降一等为绞,留其全尸。”这是李定最后的让步,“叛逆不死,不足以儆世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韩冈冷哼了一声。都是死,谁会在乎是成了包子馅,还是完完整整不见血?

        韩冈自己都不在乎,想必那些面临死刑的曾布、薛向,也不会在乎两者的区别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很多人在乎,所以绞、斩二刑并为列入律条的死刑——凌迟和腰斩皆不在刑统之中——但绞刑在等级上就要比斩降一等。不及斩则绞,不及绞则流。

        说起来,绞刑由于并非立决重案,基本上都会拖到秋决开始后再施行。天下常有灾异,天家之中也常有人重病,朝廷大赦的次数远比想象的要多得多。在这前,如果能撞上大赦,那么就等于是逃过了一劫。很多判了斩的犯人都不在大赦之中,而绞刑多半都在原赦之列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外当地方将大辟的判决上书,请求审刑院和刑部批复时。斩刑的批准比例要远高于绞刑,绞刑的判决很多都会给改成流放,以体现朝廷的仁德和慎刑慎杀的态度。

        从某种意义上,判了绞刑也就相当于后世的死缓。

        尽管李定对曾布、薛向的态度不是要留一命,只是要给他们留具全尸。可不论是朝廷这边,还是在世人的眼中,绞刑就是破天荒的宽待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曾布亦为士人,曾为执政。朝廷若要宽宥,可许其自裁,以全士大夫的体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都不求明正典刑,而是留一个体面给他们……韩冈忽的心中一动,曾孝宽提到的就曾布一个,薛向给丢一边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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