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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三十八章苟富贵,不相忘 (4 / 8)
在一个小时三千块的高级练歌房里唱歌,是一种常人难见的奢侈。
在地下七百米的煤矿里唱歌,是一种常人难见的浪漫。
在瘸子老王的眼里,万晓星简直是一个发光体。
万晓星处处表现得和那个煤矿里的任何一个工人不一样。
其余工人只会在空闲时间打麻将、打扑克。
但是年轻的万晓星会带着大家一起玩“三国杀”“狼人杀”等等桌牌游戏。
其余工人说话,粗鲁得可以,“曹尼玛”“去你大爷”这都是挂在嘴上的口头禅。
但是万晓星会时不时的蹦出两句诗歌——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,但我却用他来寻找光明。
其余工人唱歌,五音不全。
但万晓星经常弹着吉他,在工棚里唱着《父亲》,能唱哭这些离家千里,外出打工的工友们。
用瘸子老王的话说,他愿意和万晓星交一辈子的朋友,因为万晓星有才。
人总是愿意跟有才的人交朋友。
有一天,万晓星在宿舍里面唱着歌,瘸子老王一旁听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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