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71章火麟 (3 / 4)
在平民之下,还有一种人,谓之为“奴”。
奴隶大多无名无姓,主人赐他什么称号,他就要叫什么。
而且,奴隶的一切都是主人的,包括性命。严格来讲,一个奴隶你就是想自杀都不行,因为命不是你的,自杀前,你还要争取主子的同意才行。
这听起来有些荒谬,可事实就是如此。
不过,奴隶也分为三六九等。比如说大夏王身旁的大太监李宗明,他也以老奴、奴才自称。
可实际上,因为他的修为不凡,跟的主子又贵为一国之君,因此他这个“奴隶”,反倒比所有平民、乃至于大夏国九成九以上的修者们都活得滋润,过的潇洒,名望权势皆非常人可比。
火麟以前当的奴隶,却是最低贱的存在,是为“苦工奴”,挖山开矿、造路搭桥都还是幸运的是,悲催的时候,主人还会拿他的血肉,来饲养蛊虫!
在太寇国,纵蛊之术早已在贵族豪门中风靡了十多个世纪。
火麟原先的主人,便是一方豪门,常常命他放血割肉、以饲其蛊。
某一天,火麟失血过多,重度昏迷。主人以为他死了,就派人把他丢到了乱葬岗。
机缘巧合下,火麟误服了一瓢尊级玄兽火麒麟的鲜血。
也不知他是运气好还是其他缘由,竟没被那炙热的麒麟血焚体而亡,反倒铸就了他的“烈焰麒麟身”,玄气修为暴涨!
是火麒麟血给了他第二次生命,因此,他便自名为“火麟”,凭借不俗的肉身力量和玄气底蕴,很快就在太寇国混得风生水起,被当时还是青少年的现任太寇国主发掘,引为贴身亲卫。
太寇国历一千九百年,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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