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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各奔东西 (1 / 2)
        出了酒楼,两人回味了一阵刚才吃的饭菜,恋恋不舍的开始找起了八仙居。八仙居,是镇上的一家集吃饭,住宿于一体的综合性酒楼,每天来这里消费的客人是络绎不绝,八卦新闻每天都层出不穷,是有很多人的聚集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累呀。”这镇子那么大,两人一路打听,走了大半天,才来到八仙居,其实耽搁这么多时间主要是他俩太好奇了,东瞧瞧,西看看,一会看看捏面人的,一会看看卖糖葫芦的,就连卖胭脂水粉的小摊也不放过······所以走到八仙居的时候两人不仅手里拿着糖葫芦,脸上还涂满了五花八门的胭脂,当然是他俩相互恶搞的结果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个逃难的大花脸站在八仙居门前,只见这八仙居是一个六层八角塔楼,前四层是吃饭的地方,后两层是住店的地方。“好气派啊,能在这样的地方睡觉,做梦也会笑醒吧。”古云无耻的想着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走进大堂,来到柜台前。“掌柜的,你好,我们是来找王大壮王掌柜的。”古风对着一个中年汉子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就是,请问你们有什么事?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们是老猎王的孙子,我叫古云,他叫古风。是这样的,我爷爷去世了,他让我们来投奔您,说您会收留我们的。”这时候古云也插嘴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们是古老头的孩子,两年前,他来过这里,是说过他死后让我来照顾你们俩,不过我得考考你们俩,免得是冒充的。”王大壮回忆着。

        王大壮,长得身高体壮,很是威武,他也是从蟠龙山出来的,二十年前没来镇里前,也是做猎手,和老猎王一起组队上山打猎,因为当时是菜鸟,好几次差点死了,都是老猎王救的他。老猎王后来老猎王打死老虎,来镇里卖的时候带着他来的,他就发现了商机,攒了点钱,开了八仙居,再后来生意越做越大,二十年就有了现在的规模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老猎王打猎时最擅长什么?”王大壮沉浸在回忆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最擅长布置陷阱。”每次上山捉野鸡,野猪的时候,老猎王总会和他们讲起当年意气风发的精彩故事,听得他俩向往不已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对,老猎王做的陷阱最有杀伤力,他说过,做人要学会动脑子,这样就可以省很大的力气,还减少危险。”王大壮笑了,他很怀念当时的那段岁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老猎王最大的伤疤在哪里?”王掌柜又问,老猎王的成名绝技很多人都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背上,斜着的,有这么大,还说是为了救你留下的。”古云用手比划着。小时候,冬天天冷,古风,古云每次洗澡都要和爷爷一起洗,看到爷爷身上的伤很害怕,那时候老猎王总是说:“这是英雄的标志,这才像个顶天立地的男人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对,是为了救我留下的。”王掌柜也触景生情,眼里泪汪汪的。他心里在想:“古老头,你就这么走了,我都没见上你最后一面,放心吧,我会替你照顾这两个孩子的,走好!”他也认同了古风,古云,因为只有老猎王最亲近的人才知道这些。“好了,以后你们就叫我王叔,在这里住下来吧。到后院洗洗,看看,都成大花脸了,一定吃了很多苦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还好,还好。”两人有点囧,背着行李就跑去后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就在酒楼里住了下来,为了不白吃白喝,总要干点活才是。酒楼的生活就开始了,古风不善交际,所以就让他在后厨帮忙打杂,他有时也会偷师,学一些厨艺。

        古云呢,古灵精怪,就让他做个店小二,唯一不好的就是这家伙特别爱吃,每上一道菜都得先经过他的口,再要不就是半路截下点,留着饿了吃。王掌柜也司空见惯,没有指责他。在当小二期间他也了解到世界是那么的大,他想去看看,更想去吃吃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里的客人什么样的都有,天南海北的,有达官显贵,有白衣侠客,有文弱书生。还有什么灵异趣事,名山大川,还有听到过仙人传说,传说他们有通天彻地的大神通,可以飞天遁地,长生不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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