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初涉野球场 (2 / 3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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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初涉野球场 (2 / 3)
        无奈之下,无聊得快淡出鸟的林秀决定:算了!要求别太高!还是到东区篮球场这边跟人凑凑场子吧!

        不然再这么无聊下去,自己估计要得抑郁症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乎,在林秀来到绿森林学院的第二个周日下午,他拿出了自己的骚黄色战靴,换上一身轻便的休闲装,只身一人前往学校的东区篮球场。

        由于这修长的身段加上这双骚黄色的战靴,这一路上,林秀也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目——当然了,女孩子会偏多一些。

        来到东区篮球场,林秀在场边站了好一会儿,迟迟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场子——几乎每个球场都有人打,就算想找个球自己投着玩儿都没办法。最重要的是,鱼龙混杂,林秀也不知道跟哪个场子开口是好。

        无奈之下,林秀也只能在场边站着发懵,继续观望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或许换成“小黑”的话,以他的“自来熟”属性,那很轻松就能找上人一起开场了,但林秀从初中就开始接受专业的篮球训练,打的话,要么打1V1的“斗牛赛”,要么就是全场5V5正式比赛,基本不会到野球场跟陌生人组队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跟林秀的性格有关系,以前有时间的话,自己会更愿意在球馆里面单练,毕竟,野球场上是非多,林秀实在不想跟那些动不动就“火星四射”的小年轻争些毫无意义的高下。

        反正,在林秀看来,自己去野球场不仅无助于自己水平的提升,甚至可能给自己带来没必要的伤病困扰。

        但这种野球场的“0经历”,此时此刻也成为了林秀的困扰——甚至乎,林秀都不知道该怎么跟野球场上的人打招呼,示意自己想跟他们一起打球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别人看着林秀这修长的身段,和布满肌肉线条的四肢,也是不会去自讨无趣的招呼着林秀一起打球的说。

        野球场上不仅是非多,这里面“潜规矩”也是多得是。

        例如,“先者为王”:这种公共球场,谁先到了,那就是谁的场子,也有称之为“霸场”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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